■中國汽車報記者 李開君
在改革開放30年間,我國汽車工業突飛猛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汽車零部件產業的規模和整體實力也有了長足進步。30年間,中國汽車零部件產業政策的一次次變遷,為汽車零部件產業描繪了發展的軌跡和藍圖。
那些對汽車零部件工業規劃布局、開發研制、生產經營、營銷服務和用戶消費產生影響的政策法規,推動了我國汽車零部件產業由小到大的蛻變。
1985年 《中共中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
主要內容:1985年9月,《中共中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首次提出,根據加快交通運輸建設的要求,要把汽車制造業作為重要支柱產業,爭取有一個較大的發展;對于進口零部件進行的組裝生產,要減少零部件進口,逐步實現國產化。
1986年4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年)》,提到同時改建擴建一批技術比較先進的汽車零部件專業化生產企業。1987年8月,國務院北戴河會議明確提出要建設一汽、二汽和上海三個轎車生產基地。進一步認定轎車生產應按“高起點、大批量、專業化”的原則,重點抓好零部件生產及相關工業,加速提高國產化率。
點評:國家在重點發展轎車產業的同時,非常重視汽車零部件的生產。希望通過引進技術并最終實現國產化,為我國零部件工業的發展打開了局面。
1994年 《汽車工業產業政策》
主要內容:對于汽車零部件的闡述,1994年頒布實施的《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將重點放在發展轎車零部件上。首先在產品規劃上指出轎車關鍵零部件在同類產品國內市場占有率25%以上的或屬國內空白的、亟待發展的產品,國家支持其向經濟規模的目標發展。其次,在利用外資上強調發動機產品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第三,專門提出國產化政策,明確指出合資企業在選用零部件時,國產零部件應同等優先。汽車工業企業在引進技術后,必須進行產品國產化工作,將國產化進度作為支持合資企業發展第二車型的條件之一。汽車工業企業不得以半散件(SKD)和全散件(CKD)方式進口散件組裝生產。國家根據汽車工業產品的國產化率,制定進口關稅的優惠稅率。
點評:這是我國第一個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在有關零部件部分的闡述中,非常明確地提出階段性的戰略任務???國產化,并對國產化率進行了具體規定。在過去的十幾年,我國轎車國產化水平和零部件整體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如果沒有當年的零部件國產化,就沒有中國汽車零部件工業今天的基礎。
1996年 《關于禁止非法拼(組)裝汽車、摩托車的通告》
主要內容:1996年8月,國家工商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計委、機械部、外經貿部、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禁止非法拼(組)裝汽車、摩托車的通告》。通知提出,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利用進口汽車車身(含駕駛室)拼(組)裝生產汽車的,屬于非法拼(組)裝車輛行為。對非法拼(組)裝車輛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海關依據各自的職責沒收銷售款、未銷售的車輛及進口件。
點評:我國非法拼裝汽車市場一度泛濫,假冒偽劣零部件猖獗,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阻礙了我國汽車工業的健康發展。嚴厲打擊非法拼(組)裝汽車活動,是貫徹實施《汽車工業產業政策》、保障整車和零部件生產經營正常秩序的重要舉措。
2001年 中國加入WTO
主要內容: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根據WTO在投資與技術轉讓方面的條款,在本年開始執行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TRIMS)。該協議規定,不得規定國產化比例;不得限制進口部件總成裝車;不得以外匯平衡為理由限制進口;不得規定出口數量。
為適應世貿規則和市場經濟的發展,2002年我國頒發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做了相應調整,整車項目堅持要求合資企業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發動機項目股比放開。
點評:加入世貿后,汽車零部件產業在貿易自由化和投資自由化方面采取了實質性措施。中國對零部件產業并未像整車領域一樣實行股比限制,股比全面放開,并取消了國產化規定。2006年7月1日開始,汽車零部件平均關稅降至10%。零部件獨資或控股合資日益成為我國汽車產業利用外資的主要形式,國內零部件企業面臨更加嚴峻的競爭考驗。
2004年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主要內容:2004年6月,我國頒布了《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在該政策中專門有一章“零部件及相關產業”,提出了要鼓勵和培育一批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實現規模化生產并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汽車零部件企業要適應國際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參與主機廠的產品開發工作;在關鍵汽車零部件領域要逐步形成系統開發能力;在一般汽車零部件領域形成先進的產品開發和制造能力,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努力進入國際汽車零部件采購體系;制定零部件專項發展規劃,對汽車零部件產品進行分類指導和支持;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汽車零部件生產領域,促使有比較優勢的零部件企業形成專業化、大批量生產和模塊化供貨能力。
點評:這次產業政策是在中國已經加入WTO的背景下,取消了原來有關國產化的規定,將重點放在中國汽車零部件工業走向全球化分工體系中去,強調中國汽車零部件工業要適應全球化發展趨勢。另外,國家開始鼓勵和大力發展民營零部件企業。根據國際零部件業的發展經驗,民營企業將成為零部件行業的主力軍。
2006年 《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
主要內容:2006年2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制定了《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從2010年開始實施。該政策指出 ,汽車零部件配套企業需向汽車生產企業提供其供應配件的材料構成、結構設計或拆解指南、有害物含量及性質、廢棄物處理方法等相關信息,以配合整車生產企業核算其產品的可回收利用率;汽車生產企業要與汽車零部件生產及再制造、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材料再生企業密切合作,共享信息,跟蹤國際先進技術,協力攻關,共同提高汽車產品再利用率和回收利用率;對報廢汽車零部件及維修更換的舊零部件,鼓勵有技術、設備、檢測條件的企業進行再制造,作為維修備件用于汽車修理,禁止從進口廢舊汽車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經過再制造用于汽車組裝生產或維修。
點評:這是推動我國對汽車產品報廢回收制度建立的指導性文件。目的是指導汽車生產和銷售及相關企業啟動、開展并推動汽車產品的設計、制造、報廢、回收、再利用等項工作。這項政策有利于促進汽車零部件企業堅持節能減排,提高資源利用率,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2006年 《中國汽車零部件“十一五”專項發展規劃》
主要內容:2006年,《中國汽車零部件“十一五”專項發展規劃》(評審稿)完成。該規劃對“十一五”期間我國零部件產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技術創新目標、產品出口目標做了確定。重點提出將培育零部件行業的自主品牌,提升國內汽車零部件企業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同時還對推動零部件企業重組、調整產業結構提出了構想,爭取在“十一五”期間形成一到幾家規模超過100億美元以上的企業。
點評:從該規劃中可以看出,國家將通過多種途徑培育和發展自主品牌,以提高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并擴大我國汽車零部件產品的出口規模,出口產品從售后服務件向整車配套件轉變。另外,定出一些重點發展產品,這些產品將給國內零部件生產企業的發展創造新的機遇。
2006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汽車工業結構調整意見的通知》
主要內容:2006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汽車工業結構調整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要支持零部件工業加快發展,打破不利于汽車零部件配套的地區之間或企業集團之間的封鎖,逐步建立起開放的、有競爭性的、不同技術層次的零部件配套體系。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汽車零部件產業集群;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與零部件企業聯合開發整車產品;引導零部件排頭兵企業上規模、上水平,進行跨地區兼并、聯合、重組,形成大型零部件企業集團,面向國內外兩個市場;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定切實有力的措施,支持國內骨干零部件企業提高產品研發能力。
點評:零部件與整車未能同步發展是汽車工業結構不合理的體現。汽車工業通過對外開放、合資合作,整車產品的制造工藝及質量已經接近國際水平,但零部件生產卻滯后于整車發展。國內零部件企業整體配套能力不強,專業化生產水平較低,自主開發和系統集成能力薄弱,跟不上整車開發步伐。這項通知對促進汽車零部件企業做大做強、整零關系和諧有重要作用。
2008年 《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2008年3月,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管理辦法》。確定了首批14家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企業,同時將開展再制造試點的汽車零部件產品范圍暫定為發動機、變速器、發電機、啟動機、轉向器五類產品。《辦法》規定,暫不允許再制造企業從報廢汽車拆解企業購買總成進行再制造;再制造產品原則上不得低于同類原產品新件的質量保修期;零部件再制造企業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獲得授權的其他企業產品;再制造產品應進入汽車生產企業售后服務體系進行流通,不得直接向社會零售市場銷售;再制造企業應獲得可再制造舊件的原生產企業的商標使用權。
點評:在節能、減排、降耗成為汽車行業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汽車零部件再制造也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從幕后走到前臺。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能有效節約能源和成本及減少環境污染,與目前國家倡導的建設節能、減排、降耗的循環經濟社會完全一致。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今后我國將鼓勵消費者和公共機構優先使用汽車再制造產品,通過2~3年的試點,探索推進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業發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監管體系。這一新興行業的市場前景不可估量。